永丰县一企业被认定为第三批“江西老字号”单位

来源:永丰县工商联撰稿人:李永忠 彭薇发布时间:2017-09-28[关闭][打印]

  日前,省商务厅公布了第三批“江西老字号”单位,全省共有46家企业被认定为第三批“江西老字号”单位,永丰县工商联常委企业江西美媛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入选。

  江西美媛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89年是国内最早从事基础营养品、功能保健品研发生产的现代型企业。据悉,“江西老字号”评选要求企业不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、技艺或服务,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特征,还要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和良好信誉,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。